八、女性婚後的家庭生活

以前,女性結婚後,往往要離開自己居住的地方,到男方家裡居住,但是限在只要在結婚前經過雙方的同意,就能不像以前一樣女生必須到公婆家住,甚至有男生到女生家居住,這證明了女性的選擇已經遠遠超過以前那被傳統束縛的觀念。

媽媽的薪資比較好,爸爸只好犧牲,在家照顧小孩,這時,一些婆婆阿嬤的,就在一旁說閒話:「唉呦!男生竟做了女生的事,都變相反了。」這就是令人很為難的地方,其實家事一起分擔不是很好嗎?不但可以很快做完,也可以讓家人間更有聚合力,生活更融洽,只可惜,大家還沒從「男主外,女主內」的陰影中走出,總覺得女生應該這樣,男生就該這樣,誰說一定要被拘束在不平等的圈套中,走出來,讓不可以,變做我也能!

在家中,煮飯洗衣、處理家務全的重擔全是媽媽一人挑起,白天甚至還要養家賺錢;在這個兩性共存的社會中,亦可看見許多不公平的待遇。私人的銀行、百貨的業務、工作員,只要是女性就不得結婚,要不就只有「辭職」一路可行。在面對「工作」、「婚姻」兩難的情況,種種令人痛心的生活實例,在在顯示了男女不平等的事實。